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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冷链物流园区申请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2-05-17作者:来源: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持续优化完善我省冷链物流功能节点布局,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以下简称“骨干基地”)和“浙江省冷链物流园区”(以下简称“物流园区”)创建工作。


    申报条件


    各市、县(市、区)组织辖区内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的开展创建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产业对接合理。骨干基地原则上应位于我省生鲜农产品、冷链食品、医药品等优势集中产区或流通集散地,产量或交易量达到较大规模且保持稳定增长,冷链加工、包装、运输等相关要素充沛。物流园区原则上应布局在我省城市周边,冷链产品交易市场、重要农林牧渔产地、屠宰地附近或制造业集聚区内,主要覆盖农林牧渔业、食药品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冷链物流相关产业。对布局在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多式联运中心等区域的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给予优先支持。


    2.设施功能完善。骨干基地规划冷库容量应不少于25万立方米,已部分或全部投入使用,且以集中连片布局为主,分散布局的互补功能设施原则上不超过2个。物流园区规划冷库容量应不少于8万立方米,已部分或全部投入使用。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应配备分拣、分级包装、自控门等设施设备,具备分区存储或调温转换存储功能,有全程温湿度监控和自动调节的可视化信息管理系统。


    3.支撑保障有力。骨干基地年完成冷链货物吞吐量应在40万吨以上;具备较强的区域公共服务能力或应急储运保障能力。物流园区年完成冷链货物吞吐量应在10万吨以上;具备一定的区域公共服务能力和应急储运保障能力。


    4.经营管理规范。有明确的运营管理主体,经营时间1年以上,公共服务型基地和园区运营机构需与入驻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基础设施运营正常,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做好疫情及其他风险防控工作。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建设与运营满足绿色发展要求。


    5.对全省山区26县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地区,经核查论证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直接认定为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认定程序


    1.编制申报书。拟申报骨干基地、物流园区的企业或企业联盟要对照《申报书编制要点说明》编写申报方案,同时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初步审查合格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报送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各市级申报主体直接向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省级申报主体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2.申报书初审。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并报地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将赴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4.名单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各地实际情况,形成2022年度“浙江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浙江省冷链物流园区”拟创建名单,在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挂牌认定。拟创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将名单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正式挂牌。


    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应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给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于2022年5月27日前通过浙江省现代物流监测管理系统(zjwl.zj.gov.cn)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寄至浙江省供应链协会(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98号工商创业园C幢 浙江省供应链协会秘书处 李海涛,15858242266)。其中,省属物流企业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2.加大政策支持。


    对挂牌认定的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债以及省直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冷库改扩建以及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等。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优先申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或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专项优惠资金贷款,支持优先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试点。


    3.开展评价监测。


    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第二批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创建,对第一批省级骨干基地和物流园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要指导骨干基地、物流园区运营主体单位做好自评工作(自评材料上报时间同第二批申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专家,对骨干基地、物流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动态调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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