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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作者:来源:

    农业农村部文件

    农产发〔2024〕2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农村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的部署要求。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强化了农业农村部指导农产品加工发展的职能,新增了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职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务实有力举措抓紧抓实,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贯彻落实《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指引(试行)》,我部研究制定了《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集中政策、项目、资金、科技、人才等各方面资源,实施农产 品加工园区建设提升行动、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行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行动、特色农产品加工促进行动、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融合行动、农产品加工创业促进行动等6个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谋细抓实,聚焦“粮头食尾”、“农 头工尾”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方 案,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附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农业农村部

    2 0 2 4 年 6 月 1 4 日



    附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 安全供给为目标,抓住“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协同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分类抓好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化、标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含量、质量水平、品牌价值,推动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从2024年到2026年,大力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扎实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提升行动等6个专项行动,通过三年时间,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村创业园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创业人才,健全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和技术研发体系,新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到2026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能布局更优化,产业链条更健全,科技支撑更有力,产业融合更深入,联农带农机制更完善,行业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提升行动

    支持农业大县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中服务,建设提升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向产地下沉。

    1.分类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产粮大县、畜牧大县、渔业大县、农垦集团等,建设一批高标准原料、高效益加工、高效能  物流、高科技支撑、高质量品牌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加工产能下沉县域。发布全国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目录,开展动态监测。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建设园区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完善科技研发、融资担保、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引导头部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向园区集聚。发展主食加工、中央厨房、净菜配送、观光工厂等业态。支持园区集成推广加工减损增效技术装备,鼓励多个区县结合产业分工共建加工园区,举办区域性产品展示推介、贸易洽谈、产销对接等活动。

    3.打造农产品加工精品园区品牌。培育一批规模位居前列、 管理模式先进、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的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统筹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战略性的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推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先导性的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

    (二)实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行动

    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强化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1.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突破口,鼓励企业牵头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等组建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技术与装备研发联合攻关,形成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机制。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专业研发中心和技术科研试验基地,构建完善分层级的农产品加工科研平台。

    2.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分行业、分品种梳理产业问题短板,绘制农产品“加工树”技术清单。围绕产业急需,推动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创制一批精准控制、智能操作、品质调控、清洁生产的加工技术装备,集成应用智能分等分级、高效分切分割、适度减菌杀菌、绿色烘干制冷、智慧包装储运等新技术装备,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3.推动农产品加工产品创新。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引导加工企业顺应市场需求,开发美味多样的休闲食品、食药同源的功能食品、风味独特的调味品、营养健康的保健饮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畅销产品。加快加工技术 与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发新型分子食品、精准营养食品等。协调推进奶畜养殖与乳品加工有机融合,提高国产生鲜乳竞争力。

    4.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突出应用导向,对接国际标准,围绕加工原料、技术装备、操作规程、产品流通等全产业链,推动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引导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标准化、装备智能化、过程绿色化、产品营养化。

    5.大力发展大豆油料加工。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促进产销对接、产加对接。鼓励科研院所和加工企业研究开发大豆储藏保鲜加工装备,升级开发传统豆制品和新型豆制品,创新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拓展油料多元供应渠道,开发稻 米油、胚芽油、茶油、橄榄油、核桃油等产品。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行动

    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骨干力量。

    1.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 区,培育一批产业发展水平高、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采取出资新设、收购参股等形式 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持续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认定和递补名额向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

    2.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统一决策、统一生产、统一服务、 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3.搭建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平台。按照“一个重点行业、一批加工头部企业、一个专家团队、一系列对接活动”的模式,分行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清单,组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家专家团队,举办龙头企业洽谈对接、科企对接、银企对接、经验交流等活动,搭建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产业发展的平台。

    (四)实施特色农产品加工促进行动

    立足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分类建设一批优 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加大对加工环节的政策资金支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1.建设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聚焦省域主导产业,跨县域布局,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预冷、烘干、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改造提升精 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线,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等,促进加工转化增值,增强产业链韧性,打造乡村产业跨区域发展平台。

    2.建设一批以加工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镇。 聚集区域资源要素,引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升加工专用原料标 准化规模化生产能力,提高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完善田头市场、镇域集散中心和批发市场等,配套冷藏保鲜、商品化处理、信息化应用等设备,打造县域产业融合、产镇融合和城乡融合的重要 载体。

    3.培育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引导各地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布一批乡村特色农产品目录,开发一批特色加工产品,培育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 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介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的“苹果村”、“木耳乡”、“黄花镇”等乡村特色产业专业村镇,促进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适度化竞争。

    (五)实施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融合行动

    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动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前伸后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建设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休闲农业重点县。选择休闲农业发展基础好的地区开展重点县建设,推动休闲农业重点县在设施完善、功能拓展、模式创新、政策集成上率先突破。开展全 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监测,发掘推广一批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融 合发展的典型案例。

    2.打造一批带动农产品加工的美丽休闲乡村。引导美丽休闲 乡村依托本地农业资源、乡土文化,开发一批茶叶采制、古法榨油、 手工制作、传统酿制等加工体验项目,培育一批传承乡村传统技艺 的乡村工匠,打造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伴手礼”产品,带动当地农产品和加工制品地产地销。

    3.推介一批体验农产品加工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引导各地开发农事体验、美食品鉴、科普研学、休闲康养等产品,形成乡村休 闲旅游精品线路。根据不同农时,结合农耕文化节、民俗文化节等,推介一批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六)实施农产品加工创业促进行动

    聚焦农产品加工,强化创业人才培育,搭建创业平台载体,对接创业资源要素,推广创业典型模式。

    1.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人才。探索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建立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团队,开展政策解答、技术指导。组织职业院校与加工创业项目对接,定向培养农产品加工职业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一批 科技型加工企业。

    2.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园区。支持各地提升完善农村创业园区加工、物流、直播等配套设施,打造“研发+加工+展示+销售+物流”加工创业孵化体系,做好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技能培训、政策咨询、金融保险等创业服务。

    3.宣传推广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典型。分行业形成一批可借鉴的农产品加工创业模式。挖掘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优秀项目,开展“农创微讲堂 ·加工专题”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典型模式和运营经验,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三、推进方法

    (一)健全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建设,细化措施,强化保障,确保任务落实落地。研究制定本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每年12月底将工作进展、发展成效等情况报农业农村部。出台支持政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地加工设施建设和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模式,举办兴农撮合、银企对接活动,扩大农产品加工信贷投放。 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各地要把联农带农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企业承担政府 支持项目的重要条件。对联农带农作用大的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扶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建立产业联农风险防范机制。

    (二)打造抓手载体。加强加工原料生产供应。结合高标准 农田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以及粮油、畜禽、水产等农业生产能力提升任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的加工专用品种原料生产。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园 区。围绕本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设一批辐射带动全省、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围绕区域特色经济,补齐加工流通短板,建设一批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的市县级农产品加工园区。 建设以加工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跨县域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在镇域打造一批主导产业强、综合功能强的农业产业强镇,提升生产、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水平。各地可结合实际,建设省级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扩大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加工龙头企业。 重点培育一批产 业带动能力强、行业领先的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壮大国家、省、 市、县四级龙头企业队伍。推进加工科技创新。加大各级各类农产品加工创新主体协同攻关力度,推动开展细胞工厂等前沿性科技创新、荔枝超低温冷冻锁鲜和核桃抗氧化处理等区域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以及加工减损增效、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集成应用。打造加工知名品牌。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高、溢价能力强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顺应消费市场,加强品牌营销,做强农村电商,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知名度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

    (三)优化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可因地制宜建立 农产品加工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强化部门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瓶颈问题。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做好基础设施和服 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则标准,构建产业风险防范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在生产上适度规模、组织上适度竞争,顺应市场需求,错位规范发展。加强监测评估。健全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体系,开展产业发展成效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考核评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9日印发